土地详情
一对一匹配地源
资金担保
所在区域
湖北/孝感/大悟县
土地类型
农林业用地
用途
土地面积
22亩
流转年限
20年
流转类型
经营权出租
卖家有话说
大悟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(拍卖时间:2010年10月20日) 大悟县2010-08号地块:位于大悟县城区主干道前进大道与兴悟北路的交汇处东北角,土地面积为22.41亩,容积率≤3.5,建筑间距1:1,绿地率≥30%,用地性质为商业兼容住宅。保证金:1350万,参考价:100万/亩 该地块西临兴悟北路,南临前进大道,与大悟县检察院、城北小学隔街相望,地块西北侧与硅光电子工业园紧密相连,南侧与大悟县国土局相邻。前进大道是大悟县由南向北的一条城区主干道,香港恒发国际、隆盛花园、中国移动大厦等多家单位均位于前进大道上。土地基本平整,地上无附着物。地块周边所开发的隆盛花园楼盘销售情况良好,均已销售一空, 大悟县原名礼山县县境北与河南省信阳市、罗山县、新县交界,南与武汉黄陂区、孝昌县接壤,东与红安县相邻,西与广水市相连。总人口64万人,目前商品房销售均价为2000-2200元平方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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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丁小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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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地主
央企参股企业 · 十二年专注土地流转
12+
1156
流转服务中心
政企合作覆盖
597
累计挂牌土地
5.79
累计交易金额
3.2
30000+
覆盖全国
提示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》规定:“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。”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规定:“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。超过二十年的,超过部分无效。租赁期间届满,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,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。”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》规定:“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。”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规定:“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。超过二十年的,超过部分无效。租赁期间届满,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,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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