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详情
卖家有话说
现有长清区109亩葡萄园土地经营权转让或合作经营,风景秀美,交通便利。该葡萄园已经营八年,建有现代化葡萄大棚42座,种植条件成熟、灌溉设施完善,棚内所种植的葡萄大部分为五年苗,正值青壮年,生长旺盛。园区内土地平整,道路为石子铺装路面,方便大型农机进场作业。园内有自建房,可常年居住,周边配套齐全。种植有阳光玫瑰、夏黑、金手指、醉金香、巨玫瑰、户太八号、秋黑七个优质品种,每年7月底开始进入盛果期,持续至11月仍有部分品种成熟。距离园区不出一公里便有冷库可以租赁,鲜果储存方便;距104省道仅2公里,交通便利。依托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,本园区产出的葡萄果肉香甜浓郁,质量上乘,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测,本园区产出的葡萄锶含量极高,是国内唯一富锶葡萄产地,并已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;另育有优质猕猴桃20余亩,种植设施完善;还建有智能樱桃大棚两座,占地3.6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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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林纯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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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土地投资顾问
75.87 分
适合:经济作物种植、林木种植、休闲农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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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位优势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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气候条件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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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配套一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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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块情况一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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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营现状一般
12+
1156
流转服务中心
政企合作覆盖
597
累计挂牌土地
5.79
累计交易金额
3.2
30000+
覆盖全国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》规定:“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。”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规定:“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。超过二十年的,超过部分无效。租赁期间届满,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,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