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土地详情
昌吉昌吉市 40亩 设施农用地 经营权出租
1500元/亩/年
次
2025-05-13
ID: T777114




所在区域
新疆/昌吉/昌吉市
土地类型
其它土地|设施农用地
用途
农用地
土地面积
40亩
流转年限
10年
流转类型
经营权出租
经营权出租包含转包类型
卖家有话说
在新疆昌吉州昌吉市有40亩养殖项目设施农业用地40亩,土地权属国有,按养殖项目设施农业用地申请,经有批准可以进行各种禽蓄类养殖,养殖种类如马、牛、羊、鹿、鸡、猪、驴等牲畜。距昌吉市10公里左右,距乌鲁木齐市40公里,距五家渠市20公里,交通便利。现寻找懂养殖经验专长的投资合作伙伴,双方合作搭建传统或生态循环或智能化小型养殖场,合作模式可进行具体商议,愿合作共赢。如有感兴趣的合作者,欢迎与我们联系,。
-
联系人林纯瑜
-
信息来源土地投资顾问
73.35 分
适合:牲畜饲养、休闲农业、生态农场
-
区位优势一般
-
气候条件一般
-
相关配套一般
-
地块情况一般
-
经营现状一般
注意:该土地由土流网专业评估师进行测评,评估结果基于土流大数据及全网区域特性,因土地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,该报告仅供参考。


央企参股企业 · 十二年专注土地流转

12+

1156
流转服务中心

政企合作覆盖
597

累计挂牌土地
5.79

累计交易金额
3.2

30000+
覆盖全国
提示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》规定:“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。”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规定:“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。超过二十年的,超过部分无效。租赁期间届满,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,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。”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》规定:“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。”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规定:“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。超过二十年的,超过部分无效。租赁期间届满,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,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。”
找土地